昙无德部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卷第十一
《毗尼作持续释》·道宣
唐京兆崇义寺沙门 道宣 撰集 金陵华山后学比丘 读体 续释 ●忏六聚法篇第九之一 ○忏悔法 释 将忏六聚。先明机器。后出忏法。忏者谓披陈众失。发露过咎。不敢隐讳。悔者谓断相续心。厌悔舍离。能作所作合弃。故言忏悔。此篇中一切重轻羯磨。皆为人故作。尽是属私。于下文不再赘释。唯非相。则随事别明。 律云。有二种人。一者愚痴。谓不见犯。虽见犯。不能如法忏悔。二者智人。即反上句。 释 此论机之利钝也。愚痴即无明。由无明深厚。障其本心。慧用未朗。是故犯已自不见犯。虽见所犯。复不能识了罪相。如法忏悔。此乃钝根人也。智人者。谓是凡夫无明浅薄。智慧少现。犯已即见。见已即能识罪忏悔。此是利根人也。 未曾有经云。前心作恶。如云覆日。后心起善。如炬消暗。故经律俱明忏悔。 释 心即第六识心。此心乃善恶之首勋。染净之基本。前心作恶。如𩃸云迷覆杲日。喻痴惑障心。无恶不造。后心起善。如大炬消灭昏暗。譬智起惑亡。无善不具。此则善恶一心。染净反复。升沉之殊。唯在智愚。故经律中俱明忏悔。是如来慈济之方便也。 然忏法多种。若作事忏。但能伏业易夺。若作理忏。则能燋业灭业。 释 上明机有利钝。善恶一心。则作业之主已知。能忏之人已别。此正明忏悔之法也。忏法多种者。准净名疏。以三法收之。一谓作法忏。灭违无作罪。依毗尼门。二谓观相忏。灭性罪。依定门。三谓观无生忏。灭妄想罪。依慧门。以违无作罪障戒。性罪障定。妄想罪障慧。今复以前二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