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戒本如释卷第二
《四分戒本如释》·弘赞
明 广州沙门释 弘赞在犙 绎 ●中总列戒相(分八) 初捐弃法 二僧残法 三不定法 四舍堕法 五逸提法 六悔过法 七众学法 八灭诤法。 ○初捐弃法(开三) 初总标 中别列 后结问 △初总标 诸大德。是四波罗夷法。半月半月说。戒经中来。 释曰。戒经中来者。谓此四法。出自别解脱经。是佛亲说。非出余典。及以他说。波罗夷者。本含多义。故翻名不一。此翻云弃。或云他胜。或云是无余义。谓无有余法可治。不可发露忏悔故。或云是极恶义。更无有事重过此故。或云是断头义。不复更生故。或云是堕负处义。谓比丘受戒。欲出生死。与四魔共战。若犯此戒。即堕负处。又如燋种。虽植良田。勤加溉灌。不生苗实。犯此戒亦尔。虽复勤加精进。终不能生道果苗实。又才犯之时。即非沙门。非释迦子。失比丘性。乖涅槃行。堕落崩倒。被他净行者所欺胜故。又比丘是法王之子。被他非法军来降伏。受败于他。既失所尊。故名他胜。以非尊故。永弃清众。不得与众说戒羯磨布萨自恣。一切功德。尽皆捐弃。故云弃也。略释如此。 △中别列 ○不净行戒第一 若比丘。共比丘同戒。若不还戒。戒羸不自悔。犯不净行。乃至共畜生。是比丘波罗夷不共住。 释曰。如来出世。初十二年中。众皆清净。未生有漏法。与无事僧。略说戒经。至十三年渐生漏法。时佛在毗舍离国。迦兰陀村。长者子须提那。以信坚固出家为道。后为母教。与妇安子。使种不断。便与其妇。三行不净。心怀忧悔。同学问知其故。以此具白世尊。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