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签证释卷第七
《法华经玄签证释》·佚名
苕上沙门 智铨 述 大品称华叶益。大论八十五卷。举大品道树品。须菩提。何等为叶益。众生因菩萨摩诃萨得离三恶道。是为叶益。因菩萨得生刹利大姓乃至三界诸天。是为华益众生。生苏七益。谓即前云略为七益。一二十五有果报益。次二十五有因华开敷益。亦名小草益。三中草益。四上草益。五小树益。六大树益。七最实事益。 ○虽复差别即无差别。药草喻品中开譬(云云)。 有病导师。无量义经云。大船师运载群生度生死河。置涅槃岸。 ○上草亦在五品位中等。以五品同三藏菩萨皆未断惑故。 ○勿起刹那。小乘一念六十刹那等。仁王般若经九十刹那为一念(云云)。 第五结成权实。肇师云等。维摩经总十四品。初佛国品。乃至第十三法供养品。第十四嘱累品也。 ○问前来诸文处处约教等签。分二。初立问答别料简第五章明权实。次然此迹门下。立十门总摄十妙为观法大体。古明六意。一为结成妙解。结此十妙归乎十门。二显教行一辙。一期纵横不出一心三千。三以行成解。以十乘行成乎十妙。四以解成行。以十妙解成其妙行。五彰一念具法。一念遍见己他生佛。六指心。为观境。心色法法相摄成观境故。后人录出别行。名十不二门。四明师有指要钞。可师又有详解(云云)。 ○十妙大纲。谓界如三千即空假中等。为十妙大纲。故妙乐云。此是法华之理本。诸教之端首。释义之关键。众生之依止。发心之凭杖。权谋之用体。迷悟之根源。果德之理本。一化之周穷。五时之终卒(云云)。 ○十妙为观法大体。签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