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说阿弥陀经义疏闻持记卷下

《阿弥陀经义疏闻持记》·元照
【疏】第二、正示行法,分三段:初、至彼国,简余善不生;若有下,二、正示修法;我见下,三、结显劝意。 △初中 舍利弗,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缘得生彼国。 【疏】如来欲明持名功胜,先贬余善为少善根。 【记】行法,拣余善,正释中,初立义。 【疏】所谓布施、持戒、立寺、造像、礼诵、坐禅、忏念苦行一切福业。 【记】所下,正拣。 【疏】若无正信回向愿求,皆为少善,非往生因。 【记】若无下,拣非。施戒等行,皆可庄严,但无信愿,为今所拣。 【疏】若依此经,执持名号,决定往生,即知称名是多善根、多福德也。 【记】若依下,显是。既能执持,信向愿求,无不具足,故称多善。 【疏】昔作此解,人尚迟疑。 【记】引据中,初二句叙昔人疑。 【疏】近得襄阳石碑经本,文理冥符,始怀深信。 【记】近下四句,叙后生信。 【疏】彼云:善男子、善女人,闻说阿弥陀佛,一心不乱,专持名号,以称名故,诸罪消灭,即是多功德、多善根、多福德因缘。 【记】彼云下,正引文据。 【疏】彼石经本梁陈人书,至今六百余载,窃疑今本相传讹脱。 【记】彼石下较经得失梁、陈乃南朝两国之名,朝散郎陈仁棱书,碑在襄州龙兴寺。本朝殿撰李公,讳友闻,字季益,尝守官于彼,持此经皈钱唐。疏主得之,喜不自胜,遂复刊石,立于灵芝大殿之后,续因兵火焚毁。悲夫!逆推梁、陈,去晋未远,可验得真。今本既经六百余载,中间传写讹脱可知。 【疏】二中分三:初至不乱,专念持名;其人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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