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讲

《十善业道经讲话》·南亭
各位听众!今天的十善业道经,讲到: 乙字下第九段,以十善融四正勤。 经上说: ‘正勤庄严故,悉能断除一切不善法,成一切善法。’ 勤者不间断,不休息。古人所谓焚膏油以继晷,恒矻矻以穷年,就是勤的形容。正勤的正,拣别不是邪勤。假如不休不息的去作恶,那就不是正勤了。 按正勤有四种:一已生恶令断。二未生恶令不生。三已生善令增长。四未生善令生。 我们是人,人以保有安定生存的条件为第一要义,我们不妨碍他人的生存,或更进一步能帮助他人的生存就是善;反过来说:运用机诈、暴力、权力、侵害他人的生存就是恶。这里所说的帮助与侵害,对于人们的名誉、财产、生命都包括在内。然而、这还是就一般人的善恶,定的这样的界说。至于佛教里所说的,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味、触、法、布施,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而行布施。也就是不见有能布施的人,不见有受布施的人,于中也不见有布施的物品,这叫做三轮体空的无相布施。无相布施,是无漏无为的善。为佛果上的庄严,这是佛教最高尚而彻底的善。经上的意思是说: 修学十善的菩萨,应当兼修四种正勤。四正勤的修法,就是时时刻刻的自己省察。省察到自己,已经有了不合理的言语行动,赶快将他停息下来,不要让这恶的言语行动延续下去;遇到某一种环境,使我可能发生恶行为的话,赶快遏止住他,不要让他成为事实。反过来说:已有的善行,应当以恒常心使他继续下去;我应当做而又为我力之所能及的善行,我如果没有做,我应当以勇敢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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