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
〔魏晋〕·26 篇作品
嵇康(224-263,一说223-262),字叔夜,汉族,三国时期魏国谯郡铚县(今安徽省宿州市西)人。著名思想家、音乐家、文学家。正始末年与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倡玄学新风,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审贵贱而通物情”,为“竹林七贤”的精神领袖。曾娶曹操曾孙女,官曹魏中散大夫,世称嵇中散。后因得罪钟会,为其构陷,而被司马昭处死。
作品
卷十
卷九
卷八
卷七
卷六
卷五
卷四
卷三
卷二
卷一
提要
《嵇康集》跋
《嵇康集》著錄考
《嵇康集》逸文考
《嵇康集》考〔1〕
《嵇康集》序[1]
琴赋(并序注)
琴赋(并序)
与山巨源绝交书译文及注释
与山巨源绝交书
与山巨源绝交书
四言赠兄秀才入军诗十八首·其十四
琴赋
幽愤诗
声无哀乐论
赠秀才从军·其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