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考信录》
●卷二 ○启 【补】“禹荐益於天。七年,禹崩。三年之丧毕,益避禹之子於箕山之阴。朝觐讼狱者不之益而之启,曰:‘吾君之子也!’讴歌者不讴歌益而讴歌启,曰:‘吾君之子也!’”(《孟子》) 【附论】“孔子曰:‘唐、虞禅,夏后、殷、周继,其义一也。’”(同上) 【附论】“万章问曰:‘人有言,至於禹而德衰不传於贤而传於子,有诸?’孟子曰:‘否,不然也!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丹朱之不肖,舜之子亦不肖;舜之相尧,禹之相舜也,历年多,施泽於民久。启贤,能敬承继禹之道;益之相禹也,历年少,施泽於民未久。舜、禹、益相去久远,其子之贤不肖,皆天也,非人之所能为也。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同上) △禹无家天下之心 世之论者皆云:“二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唐韩子《对禹问》云:“尧、舜之传贤也,欲天下之得其所也;禹之传子也,忧後世争之之乱也。”又云:“舜如尧,尧传之;禹如舜,舜传之。得其人而传之者,尧、舜也;无其人,虑其患而不传者,禹也。”又云:“传之人则争,未前定也;传之子则不争,前定也。前定虽不当贤,犹可以守法;不前定而不遇贤,则争且乱、”余按:韩子之说,以後世之时势论之则当矣,遂以此为古圣人之心事则非也。《经》、《传》之文多以尧、舜并称,而禹常舆皋陶、稷、契同举;《书》合尧、舜事为一《典》,而禹舆皋陶皆有《谟》:禹之德未必遂与尧、舜齐也。益与禹同在九官之列,佐禹“烈山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