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贡
《乾隆朝内府抄本理藩院则例》
国初定:归化城土默特二旗,每年四季贡马一百匹,缎一百匹。 又定:给有信牌,使人边外得乘驿马,宿处准给食物。不给食物者,罚牛一头,不给驿马,罚牲畜三九,故意惊散马群者,罚一九。无信牌冒索驿马食物者,拿送院治罪。札萨克贝勒、贝子、公等宿处不给食物者,罚牛一头。非札萨克贝勒等擅支食物者,罚马一匹。 顺治二年题准:归化城土默特二旗,四季贡马一百六十三匹,免贡缎匹。 十二年题准:喀尔喀八札萨克,每年进贡白驼各一匹,白马各八匹,照例各赏给银茶筒、茶盆、蟒缎、缎布等物。 十三年题准:厄鲁特达赖汗等使人还者,给驿马二十五匹,马车十二辆,其带来马驼,每宿处给与草料,至西宁止。 十四年题准:归化城二旗,每年进石青二千斤。 康熙七年题准:喀尔喀进贡之使与厄鲁特之使同来,令厄鲁特之使首坐,喀尔喀等使接坐,其次令鄂尔多斯之使坐。台吉等之使来,令各按旗坐。 八年题准:厄鲁特、喀尔喀进贡之人,经由何旗斥堠,该旗斥堠官领催兵丁等,即为护送,转交相接之旗,至张家口,俟院遣往接官员交讫准回,违者治罪。若途中强行换买马驼者,护送官兵拿送本院。 十七年题准:外藩各旗庶人冒称台吉进贡者,鞭一百,罚三九。骁骑校冒称佐领进贡者,革职罚三九。同来台吉知情冒赏者,革去台吉,罚五九。 二十年题准:厄鲁特、喀尔喀来使,不令同日行礼。 又题准:厄鲁特、喀尔喀来使,遇万寿元旦冬至,令厄鲁特在右翼,喀尔喀在左翼行礼。 又题准:凡冒取出边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