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三十八

《明太祖实录》·佚名·〔明代〕
洪武二十八年夏四月甲子朔,享太庙。 旌表平阳府稷山县民裴思孝妻董氏、怀庆府修武县民江彦深妻秦氏、宁国府宣城县民吴贤生妻张氏、山西汾州民郭世玉妻陈氏贞节。 乙丑,填星退行出氐宿。 戊辰,辽东义州千户邓铭以徵歛部卒财物应杖为军,其子赴诉请代父罪,上许之,令代役免杖。 己巳,以翰林院编修齐麟为礼部右侍郎,卢原质为太常寺少卿,礼部右侍郎张炳为左侍郎。 命监生六百九十人分行天下,勾稽吏牍,赐钞锭及文绮、细绢、衣服、靴帽遣之。 敕岷府西河中护卫并仪卫司官军校尉往云南镇守,赐钞四万锭。 庚午,琉球国中山王察度遣使亚撒都等奉表,贡硫黄、马匹及方物。 辛未,上谕礼部尚书任亨泰曰:“秦王既没,国事无统,世子长成,宜命袭爵。尔其集议以闻。”亨泰同翰林诸臣议:“汉诸王薨,遣使者拜嗣子为王,则玄冠、衰绖、素服以承诏事讫,反丧服。又诸侯受天子之命,亦宜服其命服,使者出,反丧服,即位而哭,既合于礼,且协人情。”诏依服命服礼行之。 诏停造辽王宫室。敕武定侯郭英曰:“辽东军务物情,来者多言其艰苦,况边境营缮,朕尝为卿言不宜尽力以困之,今役作军士皆强悍勇力善战之人,劳苦过多,心必怀叛,故往往逃伏草野山泽间,乘间劫掠。近者,高丽表奏言多不实,朕已命有司究之,闻彼自国中至鸭绿江凡冲要处所储军粮,每驿有一万二万石或七八万、十数万石,东宁、女直皆使人诱之入境,此其意必有深谋。朕观高丽自古常与中国争战,昔汉唐时,辽东地方皆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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