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五十五

《明太祖实录》·佚名·〔明代〕
洪武十六年六月癸酉朔,命各府选举儒士吏员练达时务、谙晓治体、善于词命者,或三四人,或一二人,赴京录用。 贵州宣慰使霭翠、宋诚贡马,赐以文绮、钞锭。 甲戌,刑部尚书开济等官议定五六日旬时三审五覆之法。上曰:“天下之事,不可徇名而失实,当因名而责实。近闻审覆之法,但应旬时之名,无曰今是昨非,但谓大同小异,审覆者未必尽其心,告诉者未必尽其情,朕深知其毙,尔宜戒之。” 己卯,吏部奏定考核之制:在京凡六部、太常司、光禄司、通政使司、国子监、太仆寺、钦天监、翰林院、太医院、大理寺、审刑司、考功监、仪礼司属官、五军都督府、各卫及应天府首领官并所属上元、江宁二县官,俱从各衙门正官考核,应天府五品以下官、察院监察御史从都御史考核,给事中从掌科考核,各以功过称职与否,开具送部核考,东宫官、王府官、五军十卫、参军府、尚宝司、承敕郎、中书舍人、掌科、给事中、磨勘司、判禄司、大理寺、审刑司、考功监、仪礼司、行人司正官从本衙门以应考。官员功过,具奏送部考核。从之。 庚辰伏日,祭孝慈皇后陵。 壬午,安南陈炜遣其通奉大夫黎与义等上表,进阉竖二十五人,赐以文绮、钞锭。 夜,太阴犯建星。 丁亥,以故元云南省平章阎乃马歹为谏院左正言,参政庞源为右正言。阎乃马歹等尝以云南威楚州全城归附,故擢用之,赐文绮及夏衣四十事、钞六十锭、米百五十石。 戊子,上谕廷臣曰:“谗人之能害国,犹稂莠之能害苗,故善治田者必去稂莠,善治国者必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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