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五十二
《明太祖实录》·佚名·〔明代〕
洪武十六年二月乙亥朔,上观唐太宗《帝范》,谓侍臣曰:“此十二篇者,虽非帝王精微之道,然语意备至,曲尽物情,使唐之子孙克守其言,亦足为训,自后女主窃柄,有乖君体,骨肉少恩,有乖建亲,谄谀并进,有失求贤,忠谏者忌之,谗佞者悦之,骄奢纵佚,罔知戒惧,赏罚政令不行于天下,阉竖小人朋比于国中,卒召藩镇之祸,而唐祚遂衰。有国家者,其可不守祖宗之法乎?” 丁丑,遣官释奠于先师孔子。 戊寅,祭大社、大稷。 旌表北平栾城县民李大妻甄氏。舅早卒,奉其姑甚孝,夫与其弟异居。一日,姑往视其次子家,甄氏随行,不忍去姑侧,姑力遣之。还甫三日,甄氏心惊,举身流汗,意姑疾也,亟往省之,果有以疾来告者。甄氏沿道拜祷,至姑侧,侍汤药,数日而愈,后姑年九十一以疾终。既葬,甄氏庐墓三年,旦暮悲号不辍,里人称为孝妇。事闻,诏旌表其门曰孝妇甄氏之门。 庚辰,上谕皇太子、诸王曰:“凡听讼贵明,不明则刑罚不中,罪加良善,人心怨咨,有伤天和,或有大狱,必当详审,庶免构陷之非、锻炼之毙。”又曰:“凡赏功要当,不当则人心不服,盖赏与罚二事,治天下之大权也,不可不慎。” 夜,太阴犯毕宿。 辛巳,遣镇抚桑昭赍敕往谕辽东都指挥潘敬、叶旺曰:“二月六日夜,太阴有象,主胡兵入寇。今遣使谕尔知之,当严加号令,命各卫指挥、千、百户而下多方警备,已命都督于显等运米四十万石度海,又发步骑数十万屯驻北平、真定等处,皆为天象之故。若胡兵果犯辽东,即以北平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