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七
《明太祖实录》·佚名·〔明代〕
洪武七年春正月丁卯朔,上御奉天殿受朝贺,大宴群臣,命妇朝皇后,于坤宁宫锡宴。 戊辰,召四川按察司佥事茹太素、郑思先入朝。 柳州道村寨蛮寇韦布党等作乱,广西都卫指挥佥事周谊率兵讨平之,禽布党及从贼黄布寡等一百八十人。事闻,命斩布党,枭其首于寨,余贼送京师。 己巳,江夏侯周德兴奏阅武昌等十五卫所军计四万四千八百九十九人,马骡一千二百一十五匹。 辽东卫指挥佥事房暠来朝,奏计边务。上善之,赐罗、帛各六疋,布四疋及其妻纱、罗、布、帛各四疋,遣还卫。 庚午,吏部奏:“主事员多,欲以主事王性改任户部。”上不许曰:“自古设官分职,以理庶务,政有烦简,故官有多寡,当因时制宜,岂得尽拘一律乎?况初入仕者政非素习,必久而后通,今未满考而遽迁之,使所施者非所习事,何由治职,何由称哉?自今六部官,毋得轻调,如有年劳者,就本部升用。” 中书省奏:“国初,改铸‘洪武通宝’小钱,皆用废钱及旧器铜铸之。然废钱铜一斤较旧多铸钱一十五文,旧器铜一斤较旧多铸钱十三文,请令宝源局及各行省放此为例。”上曰:“铸钱当以轻重为准,岂得以多寡为则,盖钱轻则多,钱重则少,若违轻重而较其多寡,则工匠不堪矣,难为定例。” 上谕都督府臣曰:“中立府乃朕乡里,为江淮要地,宜益兵镇守。”于是选浙江杭州、金华、衢州、绍兴四卫精兵凡七千五百人增守之。 赈松江府水灾民八千二百九十九户户,各赐钱五千。 壬申,命工部令太仓海运船附载战袄及裤各二万五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