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物聚则散
《梅花草堂笔谈》·张大复·〔明代〕
有与予三世同里,祖父皆杜门自守,而孙不免诖误触窗网者,乃其人又独往独来,不开睚眦之隙者也。同里人哗然冤之,当事者廉其状,付所司按治。时汉阴王新宇署县,判状云:“闭户不出,者示其高,一毛不拔,实偕之祸。”闻者抚掌,称是传神之笔,无得情性云。久之,郡李安元旭公覆安始白,然归视其橐洗矣。物聚则散,故不必其入者之悖欤!又况乎丁必散之运,而驾以自用之愚者耶?灾及其身,岂顾问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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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草堂笔谈》目录
卷十三·老梅
卷十三·出迎熏门
卷十三·观放灯
卷十三·谒庙
卷十三·胜林
卷十三·三一义
卷十三·许元倩
卷十三·西湖约
卷十三·寒山僧
卷十三·求志
卷十三·修梵
卷十三·茶史
卷十三·吴工部
卷十三·山塘
卷十三·至诚
卷十三·胡虞生
卷十三·高文兰
卷十三·牌刀
卷十三·草堂客
卷十三·诇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