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行篇第四

《明心宝鉴》·范立本·〔明代〕
《诗》云:“父兮生我,母兮鞠我。哀哀父母,生我劬劳。欲报深恩,昊天罔极。” 子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孝之事亲,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 故人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 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弟,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 《曲礼》曰:“夫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所游必有常,所习必有业。恒言不称老,年长以倍则父事之,十年以长则兄事之,五年以长则肩随之。” 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 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 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伊川先生曰:“人无父母,生日当倍悲痛,更安忍置酒张乐以为乐,若具庆者可矣。” 太公曰:“孝于亲,子亦孝之。身既不孝,子何孝焉?” 孝顺还生孝顺子,忤逆还生忤逆儿。不信但看檐头水,点点滴滴不差移。 罗先生曰:“天下无不是的父母。” 养子方知父母恩,立身方知人辛苦。 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养儿防老,积谷防饥。 曾子曰:“父母爱之,喜而不忘。父母恶之,惧而无怨。父母有过,谏而不逆。” 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 曾子曰:“孝慈者,百行之先莫过于孝。孝至于天,则风雨顺时;孝至于地,则万物化盛;孝至于人,则众福来臻。” 《八反歌》(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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