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二十五
《明太宗实录》·杨士奇、黄淮等·〔明代〕
永乐十年二月丙辰朔。 丁巳 遣官释奠先师孔子。 戊午 祭太社、太稷。△遣官祭先农。 己未 赐灌顶净觉弘济大国师班藏丹卜等宴。 庚申 山西猗氏县耆民张彦清等言:“累岁旱涝,田稼不登,乞以八年、九年逋租折纳钞帛。”上谕户部臣曰:“田有定租,农安得岁常全收?有司但知科征而已,民非甚不得已,岂肯自言?今累岁旱涝,衣食不必给,其钞帛何从而出?宜悉除之。其耆民人赐钞二锭,遣归。” 辛酉 诏免山西、河南永乐八年以前逋租。△礼部会试天下举人,奏请考试官。上命翰林院侍讲杨士奇、金幼孜考试,赐宴礼部。命刘素为中书舍人。素中书舍人彦铭之子,时彦铭历官三考,例升从六品,上命仍旧职致仕,而月给六品禄,又命素承父职,盖特恩云。 壬戌 敕靖江九辅国将军赞亿曰:“监察御史言尔交通卫卒,以钱贷民,多取利息,至系人妻孥,逼胁鬻居以偿所负。古畜马乘不察于鸡豚,伐冰之家不畜牛羊,百乘之家不畜聚敛之臣。国家旧制:四品以上官不得与民争利。汝宗室之亲,乃恣肆如此乎?果尔所为,则赴京面陈;若左右小人假尔名为之,即械送京师。”敕谕兵部及各处总兵官英国公张辅等曰:“朕即位以来,武职犯罪情有矜者,屡法宥之,而近年犯者愈多,又皆谪戍边使立功自赎,无非欲其涉艰难省己悔过以保全之。其自永乐十年二月初七日以前,有犯笞杖徒流迁徙罪名,皆宥复职,更戒约之。如复恃恩与功再犯,必诛不赦。”△置河间卫。命兵部:“凡今北京之民,见在远卫为军者,遇有亡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