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十二
《明太宗实录》·杨士奇、黄淮等·〔明代〕
永乐五年冬十月辛巳朔,以交阯所举明经士人甘润祖等十一人为谅江等府同知,赐敕慰勉,上复亲制诗赐之。 癸未,夜,金星犯南斗魁第三星。 丙戌,以《孝慈高皇后传》赐各王及百官。有守卫卒自陈母病笃,乞假省视。上曰:“何不早言?”曰:“昨告守卫官,不听。”上大怒曰:“父母病而不听归,彼非父母所生耶?在朕前尚尔,况远外哉!”命兵部黜其守卫官戍边。 丁亥,交阯总兵官新城侯张辅等奏,访举交阯郡县怀才抱德、明经能文、博学有才、聪明正直、孝弟力田、贤良方正、练达吏事、明习兵法及材武诸色之人凡九千人,陆续遣送赴京。上以冬月气寒,南荒之人不耐,命工部遣官以绵衣、靴袜即途中赐之。夜,有星大如盏,青白色,光烛地,出西南云中,入近浊。 戊子,遣使赍敕谕老挝宣慰使刀线歹曰:“朕自临御以来,抚绥远人,无问彼此,一以至诚,是以九夷八蛮各供职贡。尔受朝命为守土之长,比年以来不修朝贡,何恃而然?安南黎贼父子逆天构祸,神人共怒,朕命将出师,恭行天讨。尔不能为朝廷敌忾,乃与季犛潜通,助之兵众,奸诡如此,尔罪奚逃?即欲发兵问罪,恐伤及无辜。今特遣使谕尔,能追悔前过,庶图保全;不然,天谴人罚,悔将无及。”永宁宣慰司故土官阿聂妻奢苏等来朝贡马,赐之钞币。 己丑,上谓刑部尚书吕震等曰:“前所奏死囚,服已赦之,从南北风土所宜发戍边卫。近闻戍南边者多冒瘴疠死,其改发北京郡县种田,庶全活之。已发遣者追还。” 庚寅,赐云南镇沅府土官知府子力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