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七
《明太宗实录》·杨士奇、黄淮等·〔明代〕
五月甲寅朔,敕甘肃总兵官西宁侯宋晟曰:“近闻回回多买中国人妻妾子女出境,律买卖者皆处死,宜严加禁约,毋因循也。” 乙卯,升东胜右卫指挥使陈景先为大宁都指挥佥事。 丙辰,遣使赐谷王橞纱、布各八十匹。命户部徙山西之平阳、泽、潞,山东之登、莱等府州民五千户隶上林苑监,牧养栽种,户给路费钞一百锭、口粮六斗。 丁巳,设湖广思南、思州二宣慰使儒学。 戊午,端午节,赐文武群臣宴。 己未,赐国子监琉球国及云南生石达鲁等并其从人夏衣。 辛酉,湖广武昌府僧言欲增修观音阁以祝圣寿。上不从,曰:“人修短有定数,祸福由所行。所行诚善,福不祝当自至;不善,祸非祝所能去。人但务为善,何假外求哉?” 癸亥,升鸿胪寺左寺丞王七十五为本寺右少卿。 甲子,开平卫卒蒋文霆言:“王者以天下为家,以百姓为子。百姓不足,君孰与足?今有岁办各色物料,里长所领官钱悉入己,名为和买,其实强取于民,万不偿一。若其土产尚可措办,况非土地所有,须多方徵求,以致倾财破产者有之。凡若此者,非止一端。今后宜令有司除常赋外,妄取民一钱者,以受财枉法论;其各色物料非土地所有,禁勿取。”又言:“旌表节义,所以励俗。今承流宣化者率不务公,每年求访孝子节妇,但应故事。纵有当举者,里邻上之州县,而州县不为理,吹毛求疵,多方沮毁;设有准举者,吏胥需索钱物,否则诬论其短,事竟不行。今后有当举者,宜令所司核实,即与申达旌表。”从之。是日,征安南官军获贼首黎季犛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