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四

《明太宗实录》·杨士奇、黄淮等·〔明代〕
永乐四年五月庚寅朔。上召三法司官谕之曰。朕屡命尔等决狱贵在明而无滞。明则有罪不与无罪者同免。滞则无罪将与有罪者同困。前日见刑部引奏辽东卫官纵军士往高丽者。一指挥专理屯田。未尝与知。而一槩逮系。久不疏决。至于病危。假令病竟不治。此人何罪。即是尔等枉杀之。司理之职。重民命为本。辅君之道。施仁政为务。尔等任大臣。掌邦宪。而怠忽若此乎。今天气已热。除犯斩绞罪系之。其徒流以下。皆令所在发遣。庶几瘦死无及于轻罪。 敕浙江、福建、江西、广东、广西、湖广都指挥使司调军八万往广西听征。 升府军左卫指挥佥事沐昂为云南都指挥同知。昂。黔宁昭靖王英季子。西平侯晟之弟。盖以云南不忘黔宁之德。而晟将有他命。故进用之。 金星犯五诸侯第一星。 辛卯。赐尚师哈立麻使臣及瓜哇国、琉球国使臣、辽东者不林河来朝野人女直头目宴。 除湖广道州宁远县荒田一十九顷六十余亩租税。 夜有星火如鸡子。赤色。尾迹有光。出七公。流丈余。发光如盏大。东行至游气。 壬辰。上谕兵部尚书金忠等曰。皇考之世。宦寺无敢与外廷交接。昨日一人以私财寓外人。此虽细事。渐不可长。随已罪之。其敕各衙门卫士于出入之际。遵旧制严搜检。夫防患譬如防疾。始萌而治之。则用力少而易效。痼而后治。则用力多而难胜矣。 增置江西星子、德安二县县丞、主簿。 癸巳。唐王桱长子赐名琼烟。 甲午。端午节。赐文武群臣宴。 乙未。改浙江布政司右布政使张启于河南。升吏部主事盖祯为云南布政司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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