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之第二十三
《焦氏易林注》·卷一
剥。行触大讳,与司命忤。执囚束缚,拘制于吏,幽人有喜。坤死,故曰大讳。坤恶,故曰忤。艮为官,故曰司命。《天文志》:"斗魁六星,五曰司命,主寿"。艮为吏、为手,故曰执,为拘囚、为束缚、为高尚,故曰幽人。○幽,汲古作忧,依宋元本。 乾。穿胸狗邦,僵离旁舂。天地易纪,日月更始。详《师》之《谦》。 坤。从风纵火,荻芝俱死。三害集房,十子中伤。剥艮为火,坤为荻芝、为死、为害,艮数三,故曰三害。艮为房,坤为集,数十,故曰十子。《左传昭十四年》:"三言而除三恶,暴虐颇也",三恶即三害。《论衡》进用也,而蒙三害。《书胤征》:"辰弗集于房"。 屯。北山有枣,橘柚所聚。荷囊载担,香盈筐筥。坎北。艮为山、为枣、为橘柚,坤为聚,艮为负荷、为担,坤为囊、为载,震为筐筥,伏巽为香。○所,宋元本作于。载担、香盈,宋元本作载香、盈我,今依汲古本。 蒙。赍贝赎狸,不听我辞。系于虎须,牵不得来。详《否》之《革》。 ○艮为贝证。 需。上下惟邪,寡妇无夫。欢心隔塞,君子离居。惟邪,叹息声也。坎上下皆兑口,二至四互兑,故曰上下惟邪。离为夫,伏坤为寡,故曰寡妇,坎隐伏故无夫。坎为塞、为心、为忧,故不欢。伏艮为君子。○惟,元本作唯,依宋本、汲古。寡妇无夫,宋元本作戾其无夫,依汲古。 讼。二人辇车,徙去其家。井沸釜鸣,不可安居。伏明夷。震为人,坤数二,坎为车,故曰二人辇车。坎为室家,震出,故徙去其家。坎为井,坤水在井上,故曰井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