巳占》
《连山易》·马国翰·〔清〕
11、阳文启筮享神于大陵之上——(案:此条没注出处) 12、帝出乎震,齐乎巽,相见乎离,致役乎坤,说言乎兑,战乎乾,劳乎坎,成言乎艮。 ——干宝《周礼注》引云:“此《连山》之易也。”罗泌《路史·发挥》亦云。 13、同复于父,敬如君所。——《春秋左传》:闵二年,鲁史卜楚丘之父,筮之,遇大有之乾。程迥《古占法》引之云:“此固二易之辞也。” 14、千乘三去,三去之余,获其雄狐。——《春秋左传》:僖十五年,晋卜徒父筮,卦遇蛊。 15、南国蹙,射其元王,中厥目。——《春秋左传》:成十六年,战于鄢陵,公筮之,史曰:“吉,其卦遇复”。顾炎武《日知录》引此二节云:“即所谓三易之法也。”并附于此。 朱元昇《三易备考》曰:《连山》二篇,自复至乾为阳仪,自姤至坤为阴仪,其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系辞》二篇之末,万有一千五百二十,举《连山》策言之也。 又曰:《连山易》,夏时之取则也;《尧典》一书“分命羲和”,亦夏时之取则也。以《书》考《易》,其义一也。《书》:“日中星鸟,以殷仲春”、“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宵中星虚,以殷仲秋”、“日短星昴,以正仲冬”,盖取仲星以定四时者也。今即《连山易》而布以二十八宿,冬至其卦也复,其宿也虚;夏至其卦也姤,其宿也星;春分其卦也临,其宿也氐、房;秋分其卦也遯,其宿也昴。四时之二至二分,以卦準宿,即《尧典》之中星。 又曰:长分消翕者《连山易》,至精至变至神之理寓焉。乾与坤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