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卷·谍间第五
《投笔肤谈》·何守法·〔明代〕
[题解]谍间者,谍知敌情,而乘间隙以入之也。欲攻欲守,非知敌情不可。欲知敌情,非谍间何以得之?得则胜,失则败,其机至微。故以《谍间》为第五,而继于《持衡》篇。 40、凡为将者,握三军之权,司万人之命,以与敌对,逐于原野,相持而不知其情,是木偶也,相制而不制以术,是猛兽也。 [批评]篇旨虽与孙〔子〕共同,而中间议论自有机轴。 [原注]将系国之安危、三军司命,而与敌为对,胜则生存,败则死亡。欲图其胜,必得敌情,而巧以乘之也。否则,冥然罔行,徒尚其力,宁不自速于败哉?木偶,有人形而无知识。猛兽,逞狂跳而乏机智。故以之警愚暴之将。 41、是故伐人以其主,贤于以己伐之也。谋人以其臣,贤于以己谋之也。散人之交而合其斗,贤于以己斗之也。 [批评]此暗隐非间莫能,意深词简。 [原注]此正制以术处。贤,犹愈也,谓不费己力而功自成也。伐人以主,如陈平以恶草疑项羽而去范增。谋人以臣,如大夫种以宝货赂伯嚭而亡吴国。散交合斗,如张仪散六国之纵,而使之互相攻击也。 42、譬之虎也者,噬人者也。虎之牙,无不噬矣。委虎以肉,无不噬矣。荷戈逐虎,无不噬矣。弹虎以石,无不噬矣。故使人其牙,而我不自。委人以为肉,而我不自委。使人荷戈逐之,而我不自逐。我伏其身以弹虎,而使人当其怒。凡若此者,皆伐人之以其主,谋人之以其臣,散人之交而合其斗者也。然非谍何以索其情,非间何以投其术哉? [批评]喻得亲切有味,当玩!当玩! [原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