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卷·达权第三

《投笔肤谈》·何守法·〔明代〕
[题解]达权者,通达权变也。家计既立,则凡军中之事,备之周密,已不败矣。然欲取胜,犹须见微知著,随机转移,以通达夫权变,而不可胶弦袭辙也。故以《达权》为第三,而继于《家计》之后。 20、凡兵出于国,民和于野,固当以必死为节,必克为志,尤先于达权。 [批评]首言“达权”,最有见。 [原注]权,秤锤也,所以称物之轻重,而往来以取中者也。故道之变通亦曰权。用兵者,权之不达,则不能料度彼己,而执一不通。必死者可杀,必克者可诱,虽有志节何益哉?是以当先权敌之何如,可以死,可以无死;可以克,可以无克,而后得其中也。此见徒勇者不足恃。民和,“和”字不重,总是交和而舍意。 21、不可听淫言,不可信谶纬,不可拘风占,不可惑物异。 [批评]“四者”足以佐胜,但当假之,而不可泥,此定论也。 [原注]“四者”皆异端虚诞之事,制之以诳敌则可,若我偶值之,惟当权之于心,而禁祥去疑,切不可听信拘惑也。听,则为于阗之求马。信,则为陈婴之欲自王。拘,则无符彦卿逆风之功。惑,则无李孝恭杯血之解故耳。 22、居常虑变,处易备卒。屯营者,务持重。临敌者,贵合谋。接战者,先示形。纳降者,须防伪。袭人者,顾本营。伏兵者,视地利。攻众者,解其心。陷坚者,孤其势。远征者,警其赴救。追奔者,防其分兵。突进者,矢石在前。无粮者,乘饱以战。卒遇敌者,不可妄动。见异物者,不可辄发。过险阻者,不可不速。遣间谍者,不可不密。凡此皆宜达之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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