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卷高句丽本纪二大武神王一五年
《三国史记》
○十五年,春三月,黜大臣<仇都><逸苟><焚求>等三人为庶人。此三人为<沸流>部长,资贪鄙,夺人妻妾牛马财货,{恣}其所欲, 有不与者卽鞭之,人皆忿{怀忿}怨。王闻之,欲杀之,以<东明>旧臣,不忍致极法,黜退而已。遂使南部使者<邹 素>,代为部长。< 素>旣上任,别作大室以处,以<仇都>等罪人,不令升堂。<仇都>等诣前,告曰:"吾 小人,故犯王法,不胜愧悔。愿公赦过,以令自新,则死无恨矣。"< 素>引上之,共坐曰:"人不能无过,过而能改,则善莫大焉。"乃与之为友。<仇都>等感愧,不复为恶。王闻之曰:"< 素>不用威严,能以智惩恶,可谓能矣。"赐姓曰<大室>氏。夏四月,王子<好童>,游于<沃沮>。<乐浪>王<崔理>出行,因见之。问曰:"观君颜色,非常人,岂非<北国><神王>之子乎?"遂同归,以女妻之。后,<好童>还国潜遣人,告<崔>氏女曰:"若能入而国武库,割破鼓角,则我以礼迎,不然则否。"先是,<乐浪>有鼓角,若有敌兵,则自鸣,故令破之。于是,<崔>女将利刀,潜入库中,割鼓面角口,以报<好童>。<好童>劝王袭<乐浪>。<崔理>以鼓角不鸣,不备,我兵掩至城下,然后知鼓角皆破。遂杀女子,出降。[或云:欲灭<乐浪>,遂请婚,娶其女,为子妻,后使归本国,坏其兵物。]冬十一月,王子<好童>自杀。<好童>,王之次妃<曷思王>孙女所生也。颜容美丽,王甚爱之,故名<好童>。元妃恐夺嫡为太子,乃谗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