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眞圣王元年
《三国史记》
○<眞圣王>立。讳<曼>,<宪康王>之女弟也。[『崔致远文集』第二卷,谢追赠表云:"臣<坦>言:伏奉制旨,追赠亡父臣<凝>为太师,亡兄臣<晸>为大傅{太傅}。"又纳旌节表云:"臣长兄国王<晸>,以去<光启>三年七月五日,奄御圣代,臣侄男<峣>生未周 ,臣仲兄<晃>权统藩垣,又未经朞月,远谢明时。"以此言之,<景文王>讳<凝>,本纪则云<膺廉>,<眞圣王>讳<坦>,本纪则云<曼>,又<定康王><晃>以<光启>三年薨,本纪谓二年薨,皆不知孰是。]大赦,复诸州郡一年租税。设百(+高)座<皇龙寺>,亲幸听法。冬无雪。 ○二年,春二月,<少梁里>石自行。王素与角干<魏弘>通,至是,常入内用事。仍命与<大矩>和尙,修集乡歌,谓之『三代目』云。及<魏弘>卒,追谥为<惠成大王>。此后,潜引少年美丈夫两三人淫乱,仍授其人以要职,委以国政。由是, 幸肆志,货赂公行,赏罚不公,纪纲坏弛。时有无名子,欺谤时政,构辞榜于朝路。王命人搜索,不能得。或告王曰:"此必文人不得志者所为,殆是<大耶州>隐者<巨仁>耶?" 王命拘<巨仁>京狱,将刑之。<巨仁>愤怨,书于狱壁曰:"<于公>恸哭三年旱,<邹衍>含悲五月霜。今我幽愁还似古,皇天无语但苍苍。"其夕,忽云雾震雷雨雹,王惧,出<巨仁>放归。三月戊戌朔,日有食之。王不豫,录囚徒,赦殊死已下,许度僧六十人。王疾乃 。夏五月,旱。 一一卷新罗本纪一一眞圣王零三年 ○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