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诗正义

〔唐代〕·孔颖达·经部诗类·71 章
《毛诗正义》是《诗经》的研究著作,又作《孔疏》。唐贞观十六年(642年)孔颖达、王德韶、齐威等奉唐太宗诏命所作《五经正义》之一,以刘焯《毛诗义疏》、刘炫《毛诗述义》为稿本,融贯汉魏六朝研究成果。书中将情与志融为一体,提出诗歌创作以“心”为本,包管万虑,感物而动的观点,并质疑孔子删《诗》之说,认为部分篇目由太师及国史编定。其注疏体系终结了汉末以来经义淆乱局面,确立了唐代《诗经》诠释的官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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