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续传

《后汉书八家辑注》·八家后汉书
○七○ 羊续为庐江太守,瓦器盛浆。(孙。王。汪。铃木)──书钞卷一四四 ○七一 续字兴祖,为南阳太守。郡内多尚奢丽,续深病之,常敝衣薄食,车马羸败。(铃木)──书钞卷三八 ○七二 羊续为南阳太守,志在矫俗,裳不下膝,弹琴出肘。(姚。王。汪。黄) ──御览卷三六九 ○七三 羊续为南阳太守,盐豉共一角〔一〕,三辅之最。(姚。汪。黄。铃木) ──书钞卷一四六 ○ 御览卷八五五 〔一〕 御览卷八五五引「一角」作「壶」字。事物纪原卷九作「器」。 ○七四 羊续字叔祖〔一〕,〔泰山人〕〔二〕。为南阳太守〔三〕,以清率下,〔计日受俸,以作干〕〔饭〕〔四〕,唯卧一幅布绹,〔穿〕败〔五〕,糊纸补之。(姚。王。汪。黄。铃木)──初学记卷二一 ○ 书钞卷三八 御览卷四二五 又卷六九九又卷七○七 事类赋注卷一五 〔一〕 天游按:书钞卷三八、御览卷四二五、又卷七○七均作「字兴祖」,本传第二条及范书本传亦然,此作「叔祖」,误。今存此异文。 〔二〕 据御览卷四二五补。 〔三〕 书钞卷三八、御览卷四二五、又卷六九九诸引,「南阳」均作「庐江」。除姚辑、铃木辑稿外,均从之,非。 〔四〕 据书钞卷三八补。俞本作「半月一炊」。 〔五〕 据书钞卷三八、御览卷四二五补。 ○七五 羊续为南阳太守,好啖生鱼。府丞焦俭以三月望饷鲤鱼一尾〔一〕,续不违意,受而悬之于庭,少有皮骨。明年三月,俭复馈一鱼。续出昔枯鱼以示俭,〔以杜其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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