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粮则例

《通制条格》·完颜纳丹
至元二十四年七月,尚书省奏:相哥平章为头尚书省官人每奏将来,「请粮的匠人当壹分差发,贰拾口家粮请的也有。又则当一分差发,两三口请粮的也有。这的每都一般与粮呵,多了的一般有。」俺商量得,口数多的与四口粮,四口以下的验口数与呵,怎生?奏呵,那般者。么道圣旨了也。钦此。 至元二十五年三月,尚书省户部呈:分拣到各衙门应支盐粮人口,除请钱住支外,不曾请钱人户拟四口,并只身人口,除已分拣定四口为则外,验户请粮户数亦合一体,每户多者不过四口,少者验实有口数,正身月支米三斗、盐半斤,家属大口月支米贰斗伍升,家属小口并驱大口月支米一斗伍升,驱口小口月支米七升伍合。并印钞抄纸人匠、坝河倒坝人夫,每年俱有住闲月日,拟合实役月日,每名月支米三斗、盐半斤。都官准拟。 皇庆元年九月,中书省奏:留守司管的八剌哈赤每,在前四口为则与粮来。今春宣徽院官凭留守司官奏来的,省里不与文书,径直行了文书,陆口为则与粮米。肆口为则吃粮二十余年也。前者他每根底也与了钱物来。只依旧四口为则与粮呵,怎生?奏呵,那般者。圣旨了也。钦此。 衣装则例 至元三十年六月,帖哥平章钦奉圣旨:应支请衣装人数,皮衣隔二年支一遍者,请疋帛的隔一年支一遍者,支布每年支者。 大小口例 至元二十五年三月,尚书户部承奉尚书省札付:各衙门应支口粮人等,男子妇人拾伍岁已上为大口,十肆岁以下至伍岁为小口,伍岁以下不须放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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