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金縢第三十五

《尚书正义》·孔颖达·〔唐代〕
武王有疾,周公作《金縢》。为请命之书,藏之於匮,缄之以金,不欲人开之。○武王有疾,马本作“有疾不豫”。縢,徒登反。缄,工咸反。 金縢遂以所藏为篇名。 [疏]“武王”至“金縢”○正义曰:武王有疾,周公作策书告神,请代武王死。事毕,纳书於金縢之匮,遂作《金縢》。凡序言“作”者,谓作此篇也。案经周公策命之书,自纳金縢之匮,及为流言所谤,成王悟而开之。史叙其事,乃作此篇,非周公作也。序以经具,故略言之。○传“为请”至“开之”○正义曰:经云“金縢之匮”,则“金縢”是匮之名也。《诗》述韔弓之事云:“竹闭绲縢。”《毛传》云:“绲,绳。縢,约也。”此传言“缄之以金”,则训“縢”为缄。王、郑皆云:“縢,束也。”又郑《丧大记》注云:“齐人谓棺束为缄。”《家语》称周庙之内有金人,叁缄其口,则“縢”是束缚之义。“藏之於匮,缄之以金”,若今钉鐷之,不欲人开也。郑云:“凡藏秘书,藏之於匮,必以金缄其表。”是秘密之书,皆藏於匮,非周公始造此匮,独藏此书也。○“金縢”○正义曰:发首至“王季、文王”,史叙将告神之事也。“史乃策祝”至“屏璧与珪”,告神之辞也。自“乃卜”至“乃瘳”,言卜吉告王差之事也。自“武王既丧”已下,叙周公被流言,东征还反之事也。此篇叙事多而言语少,若使周公不遭流言,则请命之事遂无人知。为成王开书,周公得反,史官美大其事,故叙之以为此篇。 既克商二年,王有疾,弗豫。伐纣明年,武王有疾,不悦豫。○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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