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公费
《皖政辑要》
通省文职各署公费共支银六万一千一百六十两。 同治三年,藩臬两司会详各属漕粮改折案内,每米一石酌提各衙门公费银二钱。自院司道府同通以及巡捕各首领,共支银五万一千一百六十两。经两江总督曾国藩批准立案。五年,设安庐滁和道,酌减抚、藩、臬及八府公费银七千两,加安庐滁和道公费银三千两及徽宁池太广、凤颍六泗两道公费银各二千两。旋以各府缺分清苦不敷办公,复裁两道公费银四千两,加安庆、宁国、池州、太平、庐州、凤阳、颍州七府及池太同知公费银各五百两。光绪三十一年改设提学使,三十四年裁安庐滁和道,增设巡警、劝业道,所有公费均咨部作正开支。兹将累次详定数目列表如左。单位一两。 一级目录:吏科·卷十·委署 二级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