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录
《明会要》·龙文彬
凡王世子必以嫡长。如或以庶夺嫡:轻则降为庶人,重则流窜远方。若王年三十,正妃未有嫡子,其庶止为郡王。待王与正妃年五十无嫡子,始立庶长子为王世子。(王圻《续通考》。 ) 洪武三年,帝惩宋元孤立,失古封建意;于是择名城大都,豫王诸子,待其壮而遣就藩服。外卫边陲,内资夹辅。 洪武六年三月,颁《昭鉴录》戒诸王。先是命陶凯张筹等,采摭汉唐以来藩王善恶可为劝戒者。会凯出参行省,编辑未成。于是召文原吉、王亻巽等续修之。书成二卷,赐名《昭鉴录》,颁赐诸王。(已上《三编》。 ) 九年二月丙戌,定诸王、公主岁供之数。丙寅,定亲王宫室之饰。(《昭代典则》 ) 十一月,平遥训导叶伯巨上疏言三事:其一、分封太侈,略曰:“先王之制,大都不过三国之一。上下等差,各有定分,所以强干弱枝,遏乱原而崇治本耳。今裂土分封,盖惩宋元孤立,宗室不竞之弊。而秦、晋、燕、齐、梁、楚、吴、蜀诸国,无不连邑数十,城郭宫室亚于天子之都,忧之以甲兵卫士之盛。臣恐数世之后,尾大不掉,然后削其地而夺之权,则必生觖望;甚者绿间而起,防之无及矣。昔贾谊劝汉文帝尽分诸国地,空置之以待诸王子孙。向使文帝早从谊言,则必无七国之祸。愿及诸王未之国之先,节其都邑之制,减其卫兵,限其疆理,以待封诸王之子孙。此制一定,然后诸王有贤且才者入为辅相,其余世为藩屏,与国同休。割一时之恩,制万世之利,消天变而安社稷,莫先于此。”(《叶伯巨传》。 ) 八年诏,“郡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