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者,即断为良。

《元典章刑部》
一前后军马经过去处(处),元掳到人口,沿路在逃病患落没了底人等,寄留下不曾来(来)取,并●留 下系官人口头疋诸物,管军民人匠诸色官员不以是何人等隐藏者,许令自首到官,并免本罪 。如是违犯,痛行断罪。外孛兰奚人口自行首官,与(与)免本罪,即令为民。 一收拾到孛兰奚头口,须要如法喂飬,不致瘦弱死损。如有倒换货卖宰杀食用及与(与)者诸人, 首告得实(实),依上断罪给赏。如委是病患倒死,肉货分付所在官司货卖作钞,同皮子筋角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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