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英民被扰各案情节单
《筹办夷务始末选辑》·卷一
照录台湾各案大概情节: 一、本年三月间,怡记洋行在梧栖地方采买潮脑价银洋银六千余元,与条约毫无不符;乃台湾道将潮脑擅行收去。 一、本年春间,台湾天主教士在该处置买房屋,台湾道概不准行;复有匪人在该处扰害该教士等,台湾道亦不管理。 一、本年三月初旬,台湾地方官纵容吏役带同匪民等烧毁天主教礼拜堂。十九日,在埤头拆毁耶苏教礼拜堂,并抢去物件。 一、当日该吏役等在埤头路遇耶苏教华人传教士,又行扰害该教士几至伤命,急赴该处县署;乃知县竟将该教士收押,将近两月。至四月初二日,距打狗不远,该吏役等又遇一传教士,白书恃凶杀死;将伊尸首切碎,剖食心肝。 一、哲署领事官行文该处知县并面谈等事,该处知县绝不办理。 一、五月初旬,德记洋行伙计洋商被哨丁持刀札伤腹胁,此事至今未办。 一、吉署领事官不时催逼该处地方官惩治札伤洋商之哨丁,乃地方官虽系允办,审讯时显系假作处治之状;旁观之人,辄俱失笑。吉署领事官见此情形难以忍受,因即行回署。 一、五月二十五日,吉署领事官接到台湾道来文,内有「不以署领事官看待」等语。 一、六月间,怡记洋行主人在梧栖地方探听台湾道将潮脑收去之事,被台湾道知觉,并不知会领事官,即日自行遣人杀害;该洋商逃至台湾,险丧性命。 一、七月十二日,吉领事官暨管带兵船总镇司面见台湾道;该道台因生气,用扇击打吉领事官,殊失官体。旋即走去,吉领事官等候至三刻之久,该道台竟未回来。 一、六月十一日,在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