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船照
《台湾私法商事编》
泉州府惠安县堂张遵旨议奏事。乾隆五十二年正月初六日奏,准刑部咨议,福建巡抚部院徐奏:请将沿海有底盖各小船,一体报官验烙编号给照,如违究治,船只变价充公一折。奉议:钦此。钦遵转行到县。蒙此,合行查编给照。为此牌仰獭窟澳小艇金泰隆遵照,各澳拨载采捕,不许远出捕渔。遭遇失水难船,务须竭力救人。有敢乘危抢夺货物及载运盗脏,送渡匪类,查出从重治罪,澳民隐容,一体究处。仍随时赴馆配盐,不许隐漏干咎。须至照者。 计开: 船户金泰隆,年四十八岁,无须。 舵工曾慎,年五十八岁。 外水手四人。 右照给獭窟澳小艇户金泰隆。准此。 光绪二十年十月十五日给。一年期满 该船编獭字第一甲第一百四十八号,同连环保结。 金长顺、金吉兴、金美善、金泰隆、金发胜、金合兴、金顺美等联■〈舟宗〉,各港渡儎仍着出入赴汛挂验。毋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