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之一诉状及批
《台湾私法债权编》
喊状人方旺、张串,住大埔庄,离城二里。 具恳喊呈人,大埔庄民方旺、张串等,为逞凶殴打,乞恩验明提究事。窃旺等向本庄尤太包工搬掘土堤,去年底曾往搬二日,头沟庄张港并不声阻。本日早,旺等复往搬掘,张港突来,手执锄头先殴串右膊肘一伤,复将锄头殴旺左膊肘一伤,骨折。忖思旺等系受雇于尤太为工,其土堤与张港有无纠葛,与旺等亦无干涉;张港并不出阻于前,竟敢逞凶于后,实属目无法纪,不得不奔赴青天大老爷台前,恩准验明伤痕,差提张港到案究讯严办,沾恩上叩。 署恒春县正堂兼管招抚事务吕批 已分别提验,讯供堂谕,集质察究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