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部「为内阁抄出署闽浙总督刘鸿翱等奏」移会

《台湾关系文献集零》
户部为钦奉事。 派办军需处案呈,内阁抄出署闽浙总督刘鸿翱等将省城军需局并泉州粮台裁撤、均改为报销局及续增军需各款开单具奏一折,道光二十三年二月二十三日奉朱批:『该部知道。钦此』。钦遵于本月二十六日抄出到部。相应恭录朱批、抄录原奏,移会稽察房可也。须至移会者。计单一纸。 右移会稽察房。 道光二十三年三月初八日。 署理闽浙总督臣刘鸿翱、护理福建巡抚臣曾望颜跪奏:为■〈口英〉夷业已就抚,请将省城军需局改为报销局并裁撤泉州粮台改为报销分局及续增军需各款,自应恭折具奏,仰祈圣鉴事。 窃照道光二十年六月■〈口英〉夷闯入厦港滋扰,旋分〔犯〕浙、粤。闽省滨海各县口岸林立,又有孤悬海外之台湾、澎湖,四面环海之厦门、金门、铜山、南澳、海坛等处,均关紧要;先后调兵募勇,协力防剿。经前督臣颜伯焘会报陈奏,在于省城设立筹备军需总局、泉州设立支应军务局,委员专司其事并条议军需款目。嗣二十一年七月夷复窜入厦港,各处海口添调兵勇,加倍严防;续经臣刘鸿翱暨前督臣颜伯焘先后奏明,在于泉州设立大营粮台,派委大员支应领解各在案。 兹查■〈口英〉夷业已就抚,闽省调防兵勇业经前督臣怡良会折奏明陆续撤退;虽近省各海口尚酌派弁兵驻守,系由省标暨闽安水师营遵派,为数无多。所有泉州大营粮台应请裁撤,改为报销分局;并将省城军需局改为报销总局。凡在泉、厦支应一切军需银两,即责成该粮台及营务处原经手之员循照例案,核实造报。福州省城及内地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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