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宋元学案》
神宗皇帝即位之初年,虽却韩琦新法之疏至于再三,逮琦薨,两宫震悼,躬制神道碑,念之不已,称为社稷之臣。 (梓材谨案:此晁景迂初见钦宗之言,见《邵氏闻见后录》。) 《元城谈录》曰:韩魏公镇北门,朝臣决令,守把兵士不伏,以解府。公问:「汝骂长官,信否﹖」曰:「实有。」公曰:「汝为禁兵,既差在彼,便有阶级。」判市曹处斩,略不变色。潞公镇北门,有解一卒如前者,公问,亦判处斩,而震怒掷笔。潞公气禀雄杰,不容奸恶,非傲物也。魏公和平,略无崖岸。 又《语录》曰:欧公非《系辞》,韩魏公与同政府甚久,无事不言,独不与言《系辞》。 (梓材谨案:汪玉山《与吕逢吉书》云:「欧阳公谓《系辞》非孔子所作,韩魏公终身未尝与言《易》。」与此略同。) 《晁氏客语》曰:韩公谓永叔曰:「凡处事,但自家踏得脚地稳,一任闲言语。」 胡文定曰:本朝卿相,当以李文靖、韩忠献为冠。 文忠欧阳永叔先生修(别为《庐陵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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