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官宗伯·典命/职丧第二十七

《周礼》·周公旦·〔两汉〕
典命掌诸侯之五仪诸臣之五等之命。上公九命为伯,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皆以九为节。侯伯七命,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皆以七为节。子男五命,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皆以五为节。王之三公八命,其卿六命,其大夫四命,及其出封,皆加一等,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亦如之。 凡诸侯之适子誓於天子,摄奇牸,则下其君之礼一等。未誓,则以皮帛继子男。公之孤四命,以皮帛,眡小国之君。其卿三命,其大夫再命,其士壹命,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各目氐其命之数。侯伯之聊、大夫、士,亦如之。子男之卿再命,其大夫壹命,其士不命,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各眡其命之数。 司服掌王之吉、凶衣服,辨其名物与其用事。王之吉服,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享先生,则衮冕;享先公、飨、射,则鷩冕;祀四望山川,则毳冕;祭社稷五祀,则希冕;祭群小祀,则玄冕。凡兵事,韦弁服;眡朝,则皮弁服。凡甸,冠弁服。凡凶事,服弁服。凡吊事,弁绖服。凡丧,为天王斩衰,为王后齐衰。王为三公六卿锡衰,为诸侯缌衰,为大夫士疑衰,其,服皆弁绖。大札、大荒、大灾,素服。 公之服,自衮冕而下,如王之服。侯伯之服,自鷩冕而下,如公之服。子男之服,自毳冕而下,如侯伯之服。孤之服,自希冕而下,如子男之服。卿大夫之服,自玄冕而下,如孤之服。其凶服,加以大功、小功。士之服,自皮弁而下,如大夫之服。其凶服,亦如之。其齐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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