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六经治法

《重订通俗伤寒论》
太阳宜汗。少阳宜和。阳明宜下。太阴宜温。少阴宜补。厥阴宜清。 【秀按】此千古不易之法。但病有合并。方有离合。故治有先后缓急彼此之殊。须如星家之推命。纵同此八字。而取用神有大不同者。取用或差。全不验矣。医家亦然。病不外此六经。治不外此六法。而错综变化之间。倘取用不真。纵方能对证。往往先后倒施。缓急失机而贻祸。况方不对证乎。故能读古书。犹非难事。善取用神。实医者之第一难也。 太阳、太阴、少阴。大旨宜温。少阳、阳明、厥阴。大旨宜清。 【荣斋按】根据文献记载,伤寒的六经:太阳寒化,阳明兼燥化,少阳兼火化,太阴兼湿化,少阴兼热化,厥阴兼风化。由于寒化,所以恶寒;燥化,所以渴不恶寒但恶热;湿化,所以腹满;火化,所以口苦咽干。而少阴之热化,是虚热,所以须从治。此为用药宜温宜清的总方针。 吾四十余年阅历以来。凡病之属阳明、少阳、厥阴、而宜凉泻清滋者。十有七八。如太阳、太阴、少阴之宜温散温补者。十仅三四。表里双解。三焦并治。温凉合用。通补兼施者。最居多数。 【秀按】时代不同。南北异辙。其大端也。且也受病有浅深。气体有强弱。天质有阴阳。性情有刚柔。筋骨有坚脆。肢体有劳逸。年力有老少。风俗有习惯。奉养有膏粱藜藿之殊。心境有忧劳和乐之别。医必详辨其时其地其人之种种不同。而后对证发药。一病一方。方方合法。法法遵古。医能是。是亦足以对病患而无愧矣。 阳道实。故风寒实邪。从太阳汗之。燥热实邪。从阳明下之。邪之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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