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应象大论篇第五

《素问识》
吴云。天地之阴阳。一人身之血气。应象者。应乎天地。而配乎阴阳五行也。 阴阳者天地之道也淮南子云。天地之袭精为阴阳。阴阳之专精为四时。四时之散精为万物。 纲纪诗大雅。纲纪四方。传。张之为纲。理之为纪。疏。纲者网之大绳。纪者别理丝数。 变化之父母月令正义云。先有旧形。渐渐改者。谓之变。虽有旧形。忽改者。谓之化。又天地阴阳营运则为化。春生冬落则为变。又自少而壮。自壮而老。则为变。自有而无。自无而有。为化。书泰誓曰。 天地万物父母。 神明之府也淮南泰族训云。其生物也。莫见其所养而物长。其杀物也。莫见其所丧而物亡。此之谓神明。 治病必求于本志云。本者。本于阴阳也。人之脏腑气血表里上下。皆本乎阴阳。而外淫之风寒暑湿。 四时五行。亦总属阴阳之二气。致于治病之气味。用针之左右。诊别色脉。引越高下。皆不出乎阴阳之理。故曰治病必求其本。简按此句。诸家并衍王义。而志聪注。最为明备。 积阳为天积阴为地高云。阴阳者。天地之道也。故积阳为天。积阴为地。 阴静阳躁高云。阴阳者。万物之纲纪。故阴静阳躁。静而有常则为纲。躁而散殊则为纪。 阳生阴长阳杀阴藏高云。阴阳者。生杀之本始。故阳生而阴长。阳杀而阴藏。简按王注神农曰。与天元纪大论文同。此二句。诸家殊义。如李氏则举三说。然新校正说。最为确当。 阳化气阴成形高云。阴阳者。变化之父母。故阳化气。阴成形。言阳化而为气。阴变而为形。李云。 阳无形。故化气。阴有质。故成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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