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厥阴病脉证并治法第十二

《注解伤寒论》·成无己
厥阴之为病,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蛔,下之利不止。 邪传厥阴,则热已深也。邪自太阳传至太阴,则腹满而嗌干,未成渴也;邪至少阴者,口燥舌干而渴,未成消也;至厥阴成消渴者,热甚能消水故也。饮水多而小便少者,谓之消渴。 木生于火,肝气通心,厥阴客热,气上撞心,心中疼热。伤寒六七日,厥阴受病之时,为传经尽,则当入腑,胃虚客热,饥不欲食,蛔在胃中,无食则动,闻食嗅(医统本作“臭”)而出,得食吐蛔,此热在厥阴经也。若便下之,虚其胃气,厥阴木邪相乘,必吐下不止。 厥阴中风,脉微浮,为欲愈;不浮,为未愈。 经曰:阴病见阳脉而生,浮者阳也。厥阴中风,脉微浮,为邪气还表,向汗之时,故云欲愈。 厥阴病,欲解时,从寅(赵本医统本并作“丑”)至卯上。 厥阴,木也,王于卯丑寅,向王,故为解时。 厥阴病,渴欲饮水者,少少与之,愈。 邪至厥阴,为传经尽,欲汗之时,渴欲得水者,少少与之,胃气得润则愈。 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虚家亦然。 四逆者,四肢不温也。厥者,手足冷也。皆阳气少而阴气多,故不可下,虚家亦然。下之是为重虚,《金匮玉函》曰:虚者十补,勿一泻之。 伤寒先厥,后发热而利者,必自止。见厥复利。 阴气胜,则厥逆而利;阳气复,则发热,利必自止。见厥,则阴气还胜而复利也。 伤寒始发热,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当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为除中,(赵本注:“一云消中”)食以索饼,不发热者,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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