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禁
《杂病广要》
今定药禁一十条:阴虚枯燥,妄用二陈。阳虚多汗,妄用青龙。心虚神怯,妄用辛散。肺虚无气,妄用苦泻。肝虚气刺,妄用龙荟。脾虚浮肿,妄用滚痰。胃虚津竭,妄用香燥,脏腑易动,妄行涌泄。本非坚积,妄行峻攻。血气虚羸,妄行针灸。(《法律》)凡热痰乘风火上入,目暗耳鸣,多似虚证,误行温补,转锢其痰,永无出路,医之罪也。凡痰饮随食并出,不开幽门,徒温其胃,束手无策,迁延误人,医之罪也。凡遇肾虚水泛,痰涌气高喘急之证,不补其下,反清其上,必致气脱而死,医之罪也。(同上)
本章导航
上一章:治痰诸药
下一章:消痰诸方
《杂病广要》目录
证状总说
痰色
头痛体痛
结核
治法要领
吐下例
痰宜逐除
痰有宜清润
窠囊之痰治法
治痰诸药
消痰诸方
和胃诸方
温散诸方
清凉诸方
涌吐方法
泻下诸方
镇坠诸方
病起于脾肾
所因多种
证候总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