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公·隐公三年

《左传》·左丘明·〔先秦〕
【经】 三年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 三月庚戌,天王崩。 夏四月辛卯,君氏卒。 秋,武氏子来求赙。 八月庚辰,宋公和卒。 冬十有二月,齐侯、郑伯盟于石门。 癸未,葬宋穆公。 【传】 三年春,王三月壬戌,平王崩。赴以庚戌,故书之。 夏,君氏卒。声子也。不赴于诸侯,不反哭于寝,不祔于姑,故不曰薨。不称夫人,故不言葬。 不书姓,为公故,曰君氏。 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王贰于虢。郑伯怨王,王曰“无之”。故周、郑交质,王子狐为质于郑,郑公子忽为质于周。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郑交恶。 君子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礼,虽无有质,谁能间之?苟有明信,涧溪沼沚之毛,蘋蘩蕰藻之菜,筐筥锜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行之以礼,又焉用质?《风》有《采蘩》《采蘋》,《雅》有《行苇》《泂酌》,昭忠信也。” 武氏子来求赙,王未葬也。 宋穆公疾,召大司马孔父而属殇公焉,曰:“先君舍与夷而立寡人,寡人弗敢忘。若以大夫之灵,得保首领以没,先君若问与夷,其将何辞以对?请子奉之,以主社稷,寡人虽死,亦无悔焉。”对曰:“群臣愿奉冯也。”公曰:“不可。先君以寡人为贤,使主社稷,若弃德不让,是废先君之举也,岂曰能贤?光昭先君之令德,可不务乎?吾子其无废先君之功。”使公子冯出居于郑。八月庚辰,宋穆公卒。殇公即位。君子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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