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經世文編卷之七十二

《皇明经世文编》·陈子龙
華亭徐孚遠闇公 陳子龍臥子 宋徵璧尚木 吳培昌坦公選輯 張埁幼青參閱 丘文莊公文集二(議) 丘濬 ◆議 制國用議 足國用議 京輔之屯 屯營之田 江右民遷荊湖議 屯田(淮南水田潁壽陸田) 屯田(荊襄唐鄧之田) 銅楮之幣一 銅楮之幣二 山澤之利 鹽法議(轉般存積) 鹽法議(解鹽) ○制國用議 【 計歲出入】 按先王制國用、必命冡宰者、冡宰為六卿之長、周時無宰相冡宰即宰相也。每歲于年終之時、五穀皆入之後、俾其視今歲之所入、以制來年之所出、而定國家一歲多少之用焉、用地小大、視年之豐耗者、謂地之小者入亦小。地之大者入亦大。地小而入大。則年之豐可知。地大而入小。則年之耗可知。每歲以地所入而定其年之豐耗。年豐則國用隨之而隆。年耗則國用亦隨之而嗇。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者、每歲所入。析為四分。用度其三而儲積其一每年餘一。三年餘三。積三十年則餘十年矣。以三十年通融之法。常留九年儲蓄之貲。自此以後不復留一常使足九年之備而已然後計其見在所有之數。以為經常用度之節。量其所入而出之因府庫之虛實。為用度之盈縮。則國家無不足之憂。而興事建功。無有不成者矣。竊惟王制此章、說者請為商制、以臣觀之、古今制用之法、誠莫有加焉者也、夫國家之所最急者財用也。財生于地而成于天所以致其用者人也。天地歲歲有所生人生歲歲有所用歲用之數不可少。而歲生之物或不給。苟非歲歲為之制。先期而計其數。先事而為之備。至于臨事而後為之措置。則有弗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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