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五则

《震川先生集》·归有光
凡例五则 一、选定。 此集旧尝三刻。复古堂本止分上下卷,不备可知。昆山本文三百五十余篇,常熟本篇数略少,而昆刻所无者殆半。未刻藏本,又二百余首。钱牧斋先生尝合已刻未刻诸本,总选得五百九十余首,而尺牍、古今诗在外,合计四十卷。今大率从其选本。但未刻中之不收者,已刻中之被汰者,庄以为尚有遗珠,又自以已意增入十有余首。今自尺牍二卷、诗一卷之外,总计文六百有五首,悉付诸梓人。其外二百余首,则依钱宗伯名为余集,而藏于家。 一、编次。 钱宗伯所编集三十卷,首经解,末书。又别集十卷,首制辞,末论策。今大概因之。独以为古人文集,书多在前,不当置之末卷。今移置书三卷于赠送序之前,而以祭文为末卷。又论策,据苏文忠集编在策问之前。今移置于别集之首,策问次之。文选诸书,诗在文前。今以府君所专攻者文也,诗不过余兴及之,篇章亦不多,故从柳子厚集之例,以诗居末。 一、正误。 他书刻本之误,不过字画略差,或偶脱一二字耳。惟此书旧刻之误,不可胜举。约有四端:有因声音近似者,有因草稿模糊者,有因叶数颠倒者,有因妄加删改者。如尚书徐晞之为「熙」,少傅夏言之为「贤」,儒者钱德洪之为「宏」,此因声音近似而误者也。如「富贵淫佚陨命亡国」,本汉书成语,乃倒置错出,以致上下不属,文义难通,此因草稿模糊而误者也。至水利策一篇,遂颠倒四百余字,向来选家坊本,皆袭舛而不觉,此因板心数目颠倒而误者也。凡此皆因失于较订,以致传写之讹。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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