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消法

《医学心悟》·程国彭·〔清〕
消者,去其壅也。脏腑、筋络、肌肉之间,本无此物而忽有之,必为消散,乃得其平。 经云:坚者削之是已。然有当消不消误人者,有不当消而消误人者,有当消而消之不得其法以误人者,有消之而不明部分以误人者,有消之而不辨夫积聚之原,有气、血、积食、停痰、蓄水、痈脓、虫蛊、劳瘵,与夫癖、瘕、七疝、胞痹、肠覃、石瘕,以及前后二阴诸疾以误人者,是不可不审也。 凡人起居有常,饮食有节,和平恬淡,气血周流,谷神充畅,病安从来,惟夫一有不慎则六淫外侵,七情内动,饮食停滞,邪日留止,则诸症生焉。法当及时消导,俾其速散,气行则愈耳。倘迁延日久,积气盘踞坚牢,日渐强大,有欲拔不能之势,虽有智者,亦难为力,此当消不消之过也。 然亦有不当消而消者何也?假如气虚中满,名之曰鼓,腹皮膨急,中空无物,取其形如鼓之状,而因以名之。此为败症,必须填实,庶乎可消,与蛊症之为虫为血,内实而有物者大相径庭。又如脾虚水肿,土衰不能制水也,非补土不可;真阳大亏,火衰不能生土者,非温暖命门不可。又有脾虚食不消者,气虚不能运化而生痰者,肾虚水泛为痰者,血枯而经水断绝者,皆非消导所可行,而或妄用之,误人多矣。所谓不当消而消者此也。 然又有当消而消之不得其法者何也?夫积聚、瘕之症,有初、中、末之三法焉。 当其邪气初客,所积未坚,则先消之而后和之。及其所积日久,气郁渐深,湿热相生,块因渐大,法从中治,当祛湿热之邪,削之、之以底于平。但邪气久客,正…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