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的诗

《论雅俗共赏》·朱自清
近来读到美国多罗色·巴克尔夫人(DorothyParker)的诗文选集,一九四四年出版,我特别注意她的诗。这集子有英国老小说家兼戏剧家毛拇(W.SomersetMaugham)给作的导言。导言中说她的常识使她的诗有独具的、特殊的风味,说靠着常识我们才能容忍这不定的、无理的、粗糙的、短暂的生活,并且觉得有意思。说“她无论怎样抒写自己,无论怎样高飞远举,她总用常识的金练子下锚在这悬空的世界里”。这就是说她的眼不但看着自己,并且老在看着别人。她对生活中的小事物发生情感;小事物在生活过程里正也占着重要的部分。她的诗反映着她自己,她的多样而完整的人格——她的苦痛,她的欢笑,她的温柔,她的美感,她的粗鄙,她的常识。毛拇说“这种种情性,我们大家也都有,僧正和老政治家例外;但她的更高明,更集中。所以读她一首诗就像倒拿着望远镜看她”,那么远,那么小,可又那么清朗。 她的诗的清朗是独具的,特殊的。诗都短,寥寥的几句日常的语言,简直像会话。所以容易懂,不像一般近代诗要去苦思。诗都有格律,可是读来不觉,只觉自然如话。这个“自然”是从追琢中来,见得技术的完整。短而完整是她的诗,所以幽默有深味。有深味也有深愁,可是她看开了,所以读起来倒只觉得新鲜似的。你也许会说她是玩世派,你也许会说玩世派哼鼻子,抽肩膀,跟伤感派抹眼泪,揩鼻涕一样,都只取快一时,过了就算了。可是巴克尔夫人似乎不止冷眼旁观,她也认真的从小事物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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