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朗诵诗

《论雅俗共赏》·朱自清
前些日子有一位朋友来谈起朗诵诗。他说朗诵诗该是特别为朗诵而作的诗。一般的诗有些或许也能朗诵,但是多数只为了阅读,朗诵起来人家听不懂;将原诗写出来或印出来,让人家一面看一面听,有些人可以懂,但大众还是不成。而朗诵诗原是要诉诸大众的,所以得特别写作——题材,语汇,声调,都得经过一番特别的选择。近来读到《纽约时报·书评》(一九四四年十月二十二日)里多那德·亚丹的《书话》,论及广播诗剧的发展,说这种诗剧总要教广大的听众听得懂;这也许会影响一般印刷的诗,教作者多注重声调,少注重形象。他说形象往往太复杂,并且往往太个人的,而听的时候耳朵是不能停下细想的。但他并不主张消灭印刷的诗,他觉得两者可以并存。广播自然是朗诵,在我国也试过多次。合看这两段话,可以明了朗诵诗的发展是一般趋势,也可以明了朗诵诗发展的道路。 亚丹的话不错,罗素·惠勒·达文鲍特(RusselW.Davenport)的长诗《我的国家》便是证据。这篇印刷的诗是准备朗诵的。据美国《时代周刊》(一九四四年十月三十日)的记载,去年九月间一个晚上纽约曼哈顿地方有一个读诗盛会,到场的四十人都是出版家,编辑人,批评家,诗人,以及一些爱诗的人,他们听达文鲍特第一次正式读他多少年来的第一篇诗《我的国家》这篇六十二面的长诗。达文鲍特始终能够抓住他的听众,他的诗无疑的对这些第一回的听者发生了效用。大家有一个很深的印象,觉得这篇诗是企图用美国民众的普通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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