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晦庵集》·朱熹
钦定四库全书 晦庵集卷十四 宋 朱子 撰奏劄 戊申延和奏劄一 臣闻昔者帝舜以百姓不亲五品不逊而使契为司徒之官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又虑其教之或不从也则命臯陶作士明刑以弼五教而期於无刑焉盖三纲五常天理民彛之大节而治道之本根也故圣人之治为之教以明之为之刑以弼之虽其所施或先或後或缓或急而其丁宁深切之意未尝不在乎此也乃若三代王者之制则亦有之曰凡听五刑之讼必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以权之盖必如此然後轻重之序可得而论浅深之量可得而测而所以悉其聪明致其忠爱者亦始得其所施而不悖此先王之义刑义杀所以虽或伤民之肌肤残民之躯命然刑一人而天下之人耸然不敢肆意於为恶则是乃所以正直辅翼而若其有常之性也後世之论刑者不知出此其陷於申商之刻薄者既无足论矣至於鄙儒姑息之论异端报应之说俗吏便文自营之计则又一以轻刑为事然刑愈轻而愈不足以厚民之俗往往反以长其悖逆作乱之心而使狱讼之愈繁则不讲乎先王之法之过也臣伏见近年以来或以妻杀夫或以族子杀族父或以地客杀地主而有司议刑卒从流宥之法夫杀人者不死伤人者不刑虽二帝三王不能以此为治於天下而况於其系於父子之亲君臣之义三纲之重又非凡人之比者乎然臣非敢以此之故遂劝陛下深於用法而果於杀人也但窃以为诸若此类涉於人伦风化之本者有司不以经术义理裁之而世儒之鄙论异端之邪说俗吏之私计得以行乎其间则天理民彛几何不至於泯灭而舜之所谓无刑者又何日而可期哉故臣伏愿陛下深诏中外司政典狱之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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