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新诗等等
《春》·朱自清
近年来新诗的气象颇是黯淡。一年前我曾写《新诗》一文。上篇已刊在《一般》杂志上;在那里面,我叙述新诗的历史,并略说明暂时的冷落,未必即足制新诗的死命。下篇本定申说这后一层意见;但这要说到将来的事,而且近于立“保单”,未免使我为难。所以踌躇着,终于不曾下笔。 有一回和平伯谈及,他说从前诗词曲的递变,都是跟着通行的乐曲走的。如绝句的歌唱有了泛声,后人填以实字,便成为词,就是一例。先有乐曲的改变,然后才有诗(广义的)体的改变。至于王静安先生《人间词话》所说的“文体通行既久,染指遂多,自成习套。豪杰之士,……故循而作他体”,还是第二因。平伯说将专写一书论此事。他又说新诗的冷落,没有乐曲的基础,怕是致命伤。若不从这方面着眼,这“冷落”许不是“暂时”的。 我想平伯的话不错。但我很奇怪,皮黄代昆曲而兴,为时已久,为什么不曾给诗体以新的影响?若说俚鄙之词,出于伶工之手,为文人所不屑道,那么,词曲的初期也正是一样,何以会成为文学的正体呢?我不能想出一个满意的解释;或者皮黄文句太单调而幼稚,一班文人想不到它们有新体诗的资格吧?据我所记得的,只有钱玄同先生,在从前的《新青年》里,似乎说起过皮黄戏的文学价值;但不久他似乎又取消了自己的意见。他可也没说皮黄可以成为新体诗。而从历史的例子所昭示的,皮黄及近百年一般通行的乐曲,确乎应成为新体诗;若它们真如我所猜,没有具备着这种资格,那么,文学史上便将留下一段可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