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腹部
《伤科补要》·钱秀昌
结喉以下至缺盆中,长四寸(此以巨骨上陷中而言,即天突空处)。 缺盆之下之中,长九寸。 胸围四尺五寸。 两乳之间广九寸半(当折八寸为当) 中下至天枢,长八寸(天枢,足阳明穴名,在脐旁,此指平脐而言) 天枢以下至横骨,长六寸半。横骨横长六寸半(毛际下骨曰横骨) 按:此古数,以今用上下穴法参较,多有未合,宜从后胸腹折为当。 两脾之间广六寸半(此当两股之中,横骨两头之处,俗名髀缝) 按:胸腹折法,直寸以中行为之。自缺盆中天突穴起,至歧骨际上中庭穴止,折作八寸四分。自上歧骨际下至脐心,折作八寸。脐心下至毛际曲骨穴,折作五寸。横寸以两乳相去,折作八寸。胸腹横直寸法,并根据此。 背部 膂骨以下至尾二十一节,长三尺(膂骨脊骨也,脊骨外小而内巨。人之所以能负任者,以是骨之巨也。脊骨二十四节,今云二十一节者,除项骨三节不在内也) 腰围四尺二寸 按:背部折法,自大椎至尾,通折三尺。上七节各长一寸四分一厘,共九寸八分七厘。中七节各一寸六分一厘,共一尺一寸二分七厘。第十四节与脐相平,下七节各一寸二分六厘,共八寸八分二厘。共二尺九寸九分六厘,不足四厘者,有零未尽也。直寸根据此,横寸用中指同身寸法。脊骨内阔一寸,凡云第二行;挟脊一寸半,三行。挟脊三寸者,皆除脊一寸外,净以寸半三寸论。故在二行当为二寸,在三行当为三寸半也。